打架不管对方先动手都要拘留(先动手反而被打伤一般谁负责)

是他先打的我,然后我再还手将他打受伤的,我有什么责任?我这属于正当防卫,凭什么要处罚我,天理何在?

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,他们认为是别人先动的手,别人有错在先,自己再还手肯定不会有错,也会成立正当防卫,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?且听我一一道来:

别人先殴打我,我再还手,算“正当防卫”吗?

一、一方先动手,另一方再还手,属于互殴,不属于正当防卫

首先我们来说一说什么叫正当防卫。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
从该法条我们可以看出,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,而如果一方先动手打了你,之后你再还手打对方,在你还手的时候,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,所以这时候你再动手打他就不构成正当防卫了,而成立我们所说的互殴。

并且在现实生活当中,两个人打架,不管谁先动手,最终公安机关来处里的时候,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认定为双方互殴,除非一方没有动手。简单来说,两个人互相扭打在一起,很难认定构成正当防卫,更难有相关的证据加以证实。

别人先殴打我,我再还手,算“正当防卫”吗?

二、打架双方都会受到处罚

既然一方先动手打我,我再还手打对方,属于互殴行为,那么打架双方肯定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。而如果双方的伤情都在轻伤以下,那只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相应处罚,处罚的大致内容包括警告、罚款、拘留。

这时候有人就会问了,是对方先动的手,他有错在先,难道这个就不用考虑了吗?当然需要考虑,公安机关调查清楚相关案件情况以后,会根据实际情况,针对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,做出相对应的处罚。

比如说,你们双方伤势都差不多,对方先动的手,对方有错在先,就算你们双方都要拘留,你拘留的天数也少于对方,假如说对方拘留5天,你可能只需要拘留3天。

别人先殴打我,我再还手,算“正当防卫”吗?

综上所述,别人先动手打你,你再还手,这不属于正当防卫,你们双方都要受到处罚。大家对此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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