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(回顾宁朝缠足裹脚的历史)

吴绫窄,藕丝重,一钩红。翠被眠时要人暖,著怀中。

这是一首香艳词,作者描写自己睡觉时把女人的三寸金莲拥入怀中的嗜好。作者不是我们料想中的市侩之徒,而是宋朝积极抗金、主张收复山河的张元干。

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,就像欧阳修白天是文化部长,晚上是妇女之音。宋代文人在闲情逸趣会写一些绮丽的艳词。

回顾缠足裹脚的历史,谁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?

一个忠肝义胆的士人,为金莲小脚折腰,可见宋代缠足裹脚已成风气,弄得男性情迷意乱。

人类的审美不是相通的,每个地域、时代有不同的审美价值观。无数男女趋之若鹜的三寸金莲,在今人看来是对女性的摧残,说审美都过分了简直是审丑

缠足是如何炼成的

缠足是从宋代开始流行的社会陋习,之后足足压迫了女性一千年。

缠足不是一件技术活,只需要先简单粗暴地把女性除拇指外的脚趾,向内弯曲贴紧在脚底,用白布一层层紧紧地裹住整个小脚,最后得逼着女人走路,在之后的岁月里脚板会不可逆地“绽放”三寸金莲。

回顾缠足裹脚的历史,谁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?

宋代出土的女性缠足小尖鞋,有着标准的参数规格,鞋长大约14厘米,宽约5厘米,尺码只有现代女鞋的一半!我们能大概反推出宋代女性脚板的大小。

回顾缠足裹脚的历史,谁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?

这是畸形审美是对女性的无情摧残!这锅要扣在谁身上呢?

缠足始于自南唐宫廷

根据目前的历史考证,缠足始于五代的南唐,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窅(yǎo)娘能歌善舞,后主命人修筑高台,窅娘用锦帛裹缠脚板,收屈脚趾成新月的形状。窅娘的舞姿,史料记载中写的非常轻盈优美,“素袜舞云中,回旋有凌云之态”!

作为亡国之君的李煜,成为了缠足的始作俑者,这个锅李煜要不要背呢?或者说李煜是不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奇想呢?结合史学与文学的研究发现,李煜的灵感来自七百年的曹植!

回顾缠足裹脚的历史,谁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?

位列建安七子,才华惹来兄长嫉妒的曹植,在《洛神赋》写道他与洛水之神的邂逅,吐露对女神的爱慕以及人神殊途的哀伤。其中非常有名的一句:

体迅飞凫,飘忽若神,凌波微步,罗袜生尘。动无常则,若危若安,进止难期,若往若还。转眄流精,光润玉颜,含辞未吐,气若幽兰。华容婀娜,令我忘餐。

《洛神赋》是跨时代的爆款,里面的“凌波微步”、“罗袜生尘”不仅是《三国杀》里甄姬的台词,还成为形成舞女步法的名词,更以魅惑的审美深深烙印在男性的思想。

洛神的容貌天上有地下无,但舞姿脚步却是可以复制的,李煜就当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

从歌伎舞女蔓延到寻常人家

自南唐后主观赏缠足的舞蹈后,恰似一类新的舞蹈风格在上层社会流行。舞女歌伎纷纷为了表演出理想的舞姿而缠足,就像如今的模特儿作出妥协,必须得控制饮食。

缠足的风气在宋代刮起,有女性和男性的双重因素。

女性方面,商品经济在宋代迅速增长,纳妾之风在富裕人家盛行。男人不满足于出入娱乐场所,他们还要把缠足裹脚的舞伎买回来做妾。妻子以及未婚女性看到男人喜欢缠足舞伎,女性的善妒产生严重的威胁感。为了在婚姻市场上更有竞争力,为了在家庭得到丈夫的欢心,她们必须迎合男人的审美,增加个人的魅力。梳洗打扮一番,学习琴棋书画是必不可少的。但是为了所谓魅力,女性最后选择自降身份,竟然竞相缠足裹脚,折腾自己的脚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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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面,宋代的男性更趋向文弱,在男女有别的古代,讲求阴平阳秘,如果男性显得比女性更阴柔,男人的面子搁哪里放?。为了使文弱的男性现代更有雄性气质,上层男性的理想恋人变成了内敛温和、沉默不语、安分在家的女性。于是我们看到唐宋女性的强烈形象反差,宋代女性是更娇小、弱柳扶风、神态里怀着幽怨,才女李清照更是在词里形容自己“人比黄花瘦”。还有什么见效快的方法呢?更直接反衬雄性的健壮?唯有缠足裹脚!这多少带有弱者挥刀向更弱者的意味。

当缠足如不可阻挡的风气席卷,有人发出发对的声音,但是声音如此微弱乃至根本没人注意。宋儒车若水说

“小儿未四五岁,无辜无罪而便之受无限之苦,缠得小来不知何用。”

他怜悯女性,换位思考,想到才四五岁的小孩,无辜地要受皮肉之苦,把脚板缠得细小究竟有什么实际的用处呢?

文人为缠足唱赞歌

一种风俗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,必须经过长时期的宣传,才会从少数人蔓延到多数人。缠足成为举国上下都效仿的风俗,也是经过不断的灌输宣传。其中“功劳”最大的是文人,他们的诗词里不吝笔墨赞美,以极具美感的文字譬喻,使得人人信以“缠足”为美。

在宋词里可以找到赞美缠足的片段。信手举几例:

柳永的《柳腰轻》:慢垂霞袖,急趋莲步,进退奇容千变。

苏轼的《减字木兰花》:江亭夜语。喜见京华新样舞。莲步轻飞。迁客今朝始是归。

秦观的《浣溪沙》:脚上鞋儿四寸罗,唇边朱粉一樱多。

到了元代,对缠足的追捧就更加直白,已经默认为女性的美丽标准。

《水浒传》的第二十一回是这样描述名妓阎婆惜:

金莲窄窄,湘裙微露不胜情;玉笋纤纤,翠袖半笼无限意。

金莲窄窄、玉笋纤纤就是通过缠足来侧面描写阎婆惜的妖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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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西厢记》里,作者王甫实也写到女主角崔莺莺的小脚:

“翠裙鸳绣金莲小,红袖鸾绡玉笋长。”

更借男主角张生之口说:

“那一双小脚儿,价值镒白金。”

很明显张生跟彼时的男人一样,有恋足的癖好。崔莺莺除了姣好的花容,那一双小脚也促使张生陷入了情网不可自拔,一往情深才有了后来传为佳话的爱情故事。

明代的胡应麟总结说:

“宋初妇人尚多不缠足者,盖至胜国而诗词曲剧亡不以此为言,于今而极。”

宋代初期妇女缠足的不多,但经过宋词元曲的广泛传播,人人认为缠足是正常的审美。可以看出宋词元曲对缠足的普及,可谓“居功至伟”!

小脚不愁嫁的明清社会

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恶已!

当缠足裹脚发展到登峰造极,不缠足的女性则会被视为异类,甚至一双大脚板也被认为乃丑陋的象征。

明代薛论道在《嘲大脚妓》中写道:

“粗如木棒,硬似钉镢,早知一生被他累,何不当时去半截?

作者对大脚板的妓女讽刺得非常辛辣,用木棒形容其粗糙,用钉镢形容其僵硬,这类型的脚板连缠足都救不了,相当于我们说整容都没办法动刀把颜值扳回来,早知道一生被脚板所累,当初就该砍掉一半。

在明清社会,大脚板的女性注定是要被鄙视的,要接受最无情的嘲讽。

回顾缠足裹脚的历史,谁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?

当时的民间还有这样一首歌谣,

“裹小脚,嫁秀才,白面馒头就肉菜;裹大脚,嫁瞎子,糟糠饽饽就辣子”。

本来属于“亚文化”的缠足已经占领文化主流,脚板裹的越纤小嫁的越好,能吃香喝辣,大脚板的只能嫁穷人…可以是有一双三寸小脚是婚姻市场的核心竞争力。

在冯骥才的世情小说《三寸金莲》里,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小脚选美——赛脚会!大家的媳妇都要出来一起秀出小脚,谁的脚板更精致纤细,就是最后的选美冠军!在“赛脚会”的赢家,会让丈夫、公公甚至家族添光争荣。谁要是输了,回到家里是要挨骂,遭人嫌。

步入近代,人们逐渐文化觉醒,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荒唐的!男人的辫子不能留,女人的缠足也要废除。

缠足之危害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

缠足对妇女是百害而无一利,这几乎是盖棺定论,尤其是女权在蓬勃发展的今天。总结缠足的罪恶,它的危害不止于肉体。

首先,缠足的女人她们的脚板,脚指头被掰弯,足跟的关节扭曲,下腿部的长骨停止发育,变得纤小。脚可以接触地面的面积很小,甚至连站起来都困难,为了保持身体的平衡,就要使腰部弯曲突出…这根本已经与轻度残疾无异!对女性的身体健康造成终身不可逆的伤害。

回顾缠足裹脚的历史,谁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罪魁祸首?

其次,女性只能踮起脚走路,行动不便。她们重活不能干,累活干不长,严重影响女性自食其力,她们的经济地位下降,只能依赖于丈夫,随之而来社会地位也下降,成为男性的附庸。

最后,女性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。由于缠足后行动不便、妇女就只能在闺房了,没有办法外出偷情,如此就满足了男性对妻妾的独占欲,美其名曰保持女性的贞洁。即使女性出轨私奔,金莲小脚也注定了女性跑不远,等待她们只有严酷的惩罚。

尾声

在古代中国,女性对自身性别的审美完全是失语的,话语权一直为男性所主导。女性对身体的二次塑造只能迎合以父权-男权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。

缠足从李煜的“楚王好细腰”,到““富效娼、贫效富”,再经过文人墨客有意的招摇呐喊、无意的讴歌崇拜,最终成为一件深入人心、取得共识的风俗。

在现代女性对身体的二次塑造夺回自主权,但大家也别开心得太早,要意识到“消费主义”正在潜移默化地给灌输新的审美标准,女性受到影响花钱购买各类奢侈品,以及做整容手术…

从千年来的女性缠足史,我们可以反思社会上“美”是谁来定义,有没有普世的客观标准…这足以上升到哲学层面,这关系到我们能否清醒自由地行走在世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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