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,属于县级行政区,不经地级行政区代管或管辖,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,独立于地级行政区之外单独建制,由所在的省或自治区直接领导和管理,与地级行政区享有相同的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县级行政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显示,当前我国,仅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海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省(自治区)直辖县级行政单位。
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与省直管县级行政单位是两种概念,请注意区分。部分省份确定的省直管县级行政单位是该县(市、区)所在的省、自治区政府赋予其财政自主权或享有其他社会管理权利,但行政区划仍旧隶属于原地级行政区。
省级行政区 |
县级行政区 |
河南省 |
济源市 |
湖北省 |
仙桃市、潜江市、天门市、神农架林区 |
海南省 |
五指山市、文昌市、琼海市、万宁市、东方市、定安县、屯昌县、澄迈县、临高县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、白沙黎族自治县、昌江黎族自治县、乐东黎族自治县、陵水黎族自治县 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|
石河子市、阿拉尔市、图木舒克市、五家渠市、北屯市、铁门关市、双河市、可克达拉市、昆玉市、胡杨河市、新星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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