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些年来,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增多,物业和业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业主因为不满意物业服务质量不愿缴纳物业费,物业因为没启动资金一再降低服务水平,由此陷入长期对峙的拉锯战,越来越多人呼吁全面取消物业,那么,物业和业主到底是谁的错?
新房交房的第一年,业主必须预先缴纳一年的物业费,几乎没有业主会提出反对意见,但入住一段时间、跟物业打过交道后,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人逐渐增多,究其根源,主要是物业在这4方面的服务不到位,个个都能感同身受:
第一,物业反客为主成主人
物业的定位是服务行业,但现实却是物业颐指气使,成为一幅高高在上的管理者模样,而小区的业主们却成为了待宰的羔羊。对于不愿意及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,物业没有上门了解情况并提升服务质量,反而是通过不给升级门禁卡、禁止进入地下车库、停水停电停燃气等等方式逼迫业主们就范,业主花费百万买的房子,几十万买的车库,结果却有家不能回,有车库不能停,一旦物业的负面消息扩散后,会激发全体业主的不满情绪,导致越来越多的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。
第二,私吞公共区域的收益
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也就是地面停车位、电梯广告费,户外广告费以及小区举办活动的摊位费,都应该有全体业主的一部分,但如今98%的物业公司都把这部分钱中饱私囊了,现在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,业主们没有那么好糊弄了,对自身应得的权益越来越关注,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规定返还公共区域收益,业主就会用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。
第三,没有提供等价的服务
物业作为服务机构,应该承担小区内房屋、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,清扫小区内楼道、电梯、道路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,聘请专业的安保人员24小时站岗、巡逻和值守,对外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,严格为小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,但是实际生活中,物业只有收费时最积极,设施设备损坏后不及时维修,对于业主的请求反复踢皮球,保安人员大多是五六十岁的老大爷,安保能力被全体业主质疑,让全体业主很没有安全感,业主们没有享受到等价的服务,自然就不愿意缴纳物业费。
第四,维修基金使用不透明
房屋维修基金原本应该由业主大会支配使用,但是现在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,这笔钱实际上还是由物业公司操控,免不了会吃拿卡要,少修多报,这也激化了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。
不可置否,物业公司的问题更多,但我们也不能一棍子打死,要求全面取消物业,现在高层小区可以容纳上千户人,上万口人,如果没有第三方服务机构,每日生活在垃圾遍地的小区,停水停电设备损坏后无人维修,业主的生活只会一团糟,所以取消物业不现实,必须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监管来规范物业的行为,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。